陈景辉?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,中国人民大学未来法治研究院研究员,法学博士。
目次
一、由驾驶者到纯粹的乘客
二、相互竞争的原则:乘客优先还是最小损害?
三、乘客优先的根据
四、市场论证与责任问题
五、到底谁是“乘客”?
六、制造损害与任由损害
七、三选项的电车难题
八、结论
内?容?摘?要
随着自动驾驶汽车的日常应用逐渐成为可能,由自动驾驶汽车引发的致人死亡的碰撞就成为无法回避的实践问题。那么,如何在理论上回应或处理这个实践问题呢?一个最核心的理论争议在于,自动驾驶汽车是否需要将乘客安全置于优先获得保护的地位?文章的讨论表明,无论是基于市场论证,还是基于乘客论证,最终都未能证明乘客的优先地位,所以在自动驾驶汽车的碰撞事故中,并没有理由给予乘客优先获得保护的地位。
关键词:自动驾驶?乘客优先?市场论证?损害?电车难题
随着各个国家的交通管理部门允许自动驾驶汽车的路测,自动驾驶已经成为我们真实生活场景中的一部分,这离“大规模设计、制造、销售和使用”仅一步之遥。虽然自动驾驶汽车所带来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,例如降低交通事故率、减少人员伤亡、减轻环境污染、缓解交通拥堵等,但只要自动驾驶汽车仍然会不可避免地引发碰撞,一般民众、社会舆论和理论家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