猝死司机所在汽运公司不买任何保险,暴露用

猝死司机所在汽运公司不买任何保险,暴露用人保障漏洞

猝死的公交司机(图片来源于新闻配图

近日,一条公交车司机突发心梗,却将车及时停稳路边的新闻刷屏了。1月28日,事件有了后续。目前,企业已向人社部门提交了陈祖军的工伤认定申请及相关材料。据福清市人社局消息,28日11:30分,陈祖军的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已经出来。记者看到,《认定工伤决定书》写着,“陈祖军同志受到的事故伤害,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,属于工伤认定范围,现予以视同为工伤。”(1月28日新浪新闻)

1月25日,福清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驾驶员陈祖军在突发心梗的情况下,及时将车靠边停稳,确保了车上乘客的安全,陈祖军经抢救无效不幸离世。在生命的最后一刻,陈祖军首先想到是乘客的安全,不难看出,他具有高度的职业操守和社会责任感,

陈祖军的不幸离世,不仅给家庭带来巨大的伤悲,也让社会为之动容。他是倒在工作岗位上,自然应该认定为工伤。可让人匪夷所思的是,他所在的汽运公司不认可其家属提出的工伤申请。据新闻透露,陈祖军与汽运公司签了劳动合同,但没有买任何保险。几年前,陈祖军所在的汽运公司曾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,公司每月给员工元补贴,让他们自己买保险。公司这么做,其实是不符合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。

公交车驾驶员,本身从事的就是一个高危行业,蕴藏着道路交通安全、高度紧张下易诱发疾病等潜在风险,作为汽运公司不是不清楚。可陈祖军所在的汽运公司竟然让所有员工签署自愿放弃社保声明书,想规避自己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,既不符合现代企业管理制度,也有违良好企业文化。

有关部门已经认定陈祖军为工伤,这也算是对逝者的一种告慰、对家属的一种宽慰。不过,此事则给社会留下深深的反思,一些用人单位“行大欺客”,将内部规章凌驾于国家法律法规之上,有关部门亟需加强监管,努力营造良好的用工环境,为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驾护航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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