陕西宝鸡,发生了一起奇葩的盗窃案件。公交车上乘客手机被偷,司机立刻紧闭车门,拒绝让所有乘客下车。这时一老太太突然打开车窗,翻窗离开公交车。据老太太说,她是急着去接孙子。
[锐哥说法]
老太太敏捷的身手,让人叹为观止。但是翻车窗实在太危险,万一出点事,老人家摔着就麻烦了。而且即便没出事,也容易让人对老太太造成误解。
有网友问:公交车司机不让乘客下车的措施,是否合法?
公交车作为公共交通,乘客与公交公司直接构成乘运合同关系,公交公司有义务保障乘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,当发现有小偷时,司机有责任保护乘客的财产安全。
司机并不是不让乘客下车,在发现小偷后,需要采取报警措施。然后可以将汽车开到派出所或者关闭车门等待警察到来。这是协助警方抓捕犯罪嫌疑人。所以司机的行为是合法的。
有网友评论:老太太翻窗出去,如果摔伤了,到时候还可以找公交公司赔钱。
我们来分析下这种说法是否合理。侵权责任的构成:包括侵权行为、损害后果、因果关系、行为违法性。构成侵权损害赔偿,需要满足四个要件。
老太太是因为公交车停车锁门所以翻窗出去。公交车的停车锁门与受伤的结果构成因果关系。但是公交车司机的行为是合情合理合法的,行为不具备违法性,所以即便老太太受伤,公交公司也不需要赔偿。
(出自法律人锐哥)
群众有义务和权力制止正在发生的犯罪行为,结合当时情形就是车在行使,小偷到手还未离开犯罪现场,司机关闭车门是阻止小偷嫌疑人离开,而车上所有人都是犯罪嫌疑人,包括司机自己。这点不违背法律
司机可以保护乘客的财产,但是没有限制别人自由的权利。人家孙子放学了没人接,走失了或者被拐了,或者被车撞了,司机负责吗?
大家怎么看?